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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承德中考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2-4-13 12:32:30

承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教育(教体、文教)局、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市直学校: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冀教基[201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制定了《承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请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推进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改革
    1、继续实行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为了有效监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水平,减轻学生考试负担,继续实行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好毕业生的报名和考试工作,所有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毕业与升学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学生报名和参加考试。
    2、继续实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全部按比例平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办法,实行分校录取。
    3、继续将体育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直接记入考生中考成绩,其中体育成绩满分3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抽考其中一科,满分20分。
    4、将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内容纳入中考考试范围。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09]67号)要求,从2012年开始,将全国统编初中阶段《民族团结教育教材•民族政策常识》的教学内容,列入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文科综合”科目中的思想品德学科试题范围,试题分值不低于思想品德学科分数的15%,即民族团结教育占7分。
    5、进一步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与考试、升学的权利。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

    二、加强领导和宣传工作
    1、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各县区要建立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把握好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考报名资格认定、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核算和分配、划线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体育考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取、中考加分政策等重要环节。要根据初中毕以及高中招生工作的需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足额保证所需经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我省中考收费政策,严禁以中考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12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实施细则。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为确保中考中招改革顺利实施,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各县区的实施细则确定后,要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召开家长会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做到宣传准确、解释到位,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3、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和招生行为。实施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到校,各县区、学校必须严格规范初中学籍管理,初中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随意转出或接收学生,严禁空挂学籍和无学籍就读。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出现未经批准转出或接收学生、虚假中考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减少该校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分配指标,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在招生工作中,要树立大局意识,克服地方保护倾向,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坚决遏制有偿招生,严厉查处违规招生。努力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提供公平、公正、有序的工作环境和优质服务。
 

[附件:/1、承德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承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3、河北省2012年初中毕业与升学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4、承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与升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doc]


                                                       2012年4月6日

 

主题词:初中 毕业 招生 通知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                  

承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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